南京住房公积金补缴办理相关规定如下:
【办理事项】
单位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补缴住房公积金的,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。
【办理场所】
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银行网点、网上业务大厅。
【办理要件】
1、《南京住房公积金汇(补)缴申请单》;
2、住房公积金补缴明细表或电子表格;
3、经办人身份证。
【办理流程】
单位填写《南京住房公积金汇(补)缴申请单》(加盖单位公章),并按规定格式建立补缴审核电子表格,到开户银行网点办理。
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和集中代收业务的单位可通过网厅办理。
【办理时限】
手续齐全情况下,即时办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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